香港律师olqe公证的规定及流程(手续)

香港律师考试内容 2022-12-14 17:46:50 0 admin

香港律师olqe公证是由香港律师olqe(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2002)

第三条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第四条委托公证人必须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委托业务范围、出证程序和文书格式出具公证文书。

第五条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核,对符合出证程序以及文书格式要求的加章转递,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转递。公司应定期(7月15日前报上半年,1月15日前报上年度)将加章转递情况报司法部。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1996〕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

为解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民事、经济法律事务所需公证证明问题,从1981年开始,司法部经商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建立了委托公证人制度,即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部分香港律师olqeolqeolqe作为委托公证人,负责出具有关公证文书,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章转递后,送回内地使用。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该项制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人民法院和内地其他机关处理涉港案件提供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这一制度仍将继续实行。

随着香港与内地民事、经济和其他交往的不断增多,各类公证事务也日益增加。到1995年10月底为止,司法部共委托了207名香港律师olqeolqeolqe作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涉港案件时,应严格审核确认公证文书的合法性,防止未经授权的机构、人员出具的无效证明和不法人员伪造的公证文书。为此,现将该207名委托公证人名单和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转递专用章式样印发给你们。在办理涉港案件中,对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均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上述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对委托公证人以外的其他机构、人员出具的或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应视为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也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涉及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三)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统一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的出证程序、格式及要求,进一步规范委托公证业务,提高公证文书质量,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则。

二、 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

三、 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应符合合法性、真实性的要求。合法性是指当事人的行为和文书内容不得违反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真实性是指委托公证人直接证明的内容必须经查证属实,非直接证明的内容需确认无疑或不得明显虚假。

查证属实,是指委托公证人应就需审查的内容向有关部门或人士调查,证明其真实无误;

确认无疑,是指对需审查的香港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委托公证人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其进行鉴定,确认其无可疑之处。

四、 委托公证人应当亲自办理公证文书,即,亲自审查相关文件、核查当事人身份、见证当事人签名,并亲自在公证文书上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替。本条第二、三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委托公证人可以委托内地公证机构或其它机构协助办理,但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委托公证人之间可以相互转介办理公证文书,可以分工合作,但签署公证文书的委托公证人承担全部公证责任。

委托公证人不得以向司法部申报的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它公司或商号名义办理委托公证事务。

五、 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应遵循一事一证的原则,不同的公证事项应分别出具公证文书,不得随意合并。

数人为同一目的办理的同一事项,且内容一致的,可以合并办理。

六、 委托公证人不得就本人签署的文件、本人的有关事项及其它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事项出具公证文书。

第二章 办理公证文书的一般要求

七、 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须按照本规则附件一的各项规定办理。

委托公证人在具体业务中遇有本规则附件一中未规定的新事项可以参照最相类似的格式办理。

八、 出具公证文书应按本规则附件一的要求随附必要的附件,并对附件进行规定的审查及加注。

附件分为必附附件和可附附件:

(一) 必附附件,是指该类公证文书必须随附的文件。

无此文件或委托公证人对此文件无法按规定的要求查证属实(或确认无疑),不得出具公证文书。

(二) 可附附件,是指根据公证事项的实际需要或公证文书使用部门的特殊要求与客观上可以随附的文件。

无此文件不影响出具公证文书,但可能影响公证文书的使用,应尽可能随附。

附件审查及加注应按如下方式进行:

(1) 需查证属实的附件,必须查证属实,并在附件上加注:此附件经本人查证属实。

如该附件为复印本,还需注明此复印本与该文件原本/确认本相符。

(2) 无需查证,但需确认无疑的附件,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并在附件上加注:此附件经本人鉴定无可疑之处。

如该附件为复印本,还需注明此复印本与该文件原本/确认本相符。

(3) 无法亦无需查证、鉴定的附件,应在附件上加注:此附件未经本人查证、鉴定。

公证文书的附件,应逐件编号并加盖「附件印」。委托公证人应在附件的加注后签名。

九、 委托公证人必须用中文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文书应采用A4规格纸制作,并采用火漆封印方式装订。

十、 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应建立公证文书档案,公证文书档案应至少保存七年。

第三章 公证文书的审核、转递

十一、 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必须按照本规则附件二规定的程序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专用章后,方可发至内地使用。

十二、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要重点对公证文书是否符合办证程序,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出具,文书内容是否不违反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加章转递,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转递。

十三、 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的证明文书,应视为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公证文书的效力。

十四、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应定期将公证文书审核、转递情况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于每年7月15日前上报上半年情况,下半年的情况于第二年的1月15日前上报)。

第四章 收费

十五、 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必须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制定。制定和变更收费标准应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备案。

十六、 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当事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当事人因举证困难,委托公证人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

十七、 委托公证人必须以公证人或所属律师行名义收费。

十八、 委托公证人因体恤当事人困境,可以免收公证费,审核、转递费也可以同时免收,但需于送交审核、转递时附书面说明。

十九、 委托公证人在收费上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协会理事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擅自扣减收费的;

(二)自立名目滥收费的。

第五章 附则

二十、 本规则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二十一、 本规则由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解释。

二、流程手续及相关样本:

中国委托公证人:具有香港律师olqeolqeolqe资格且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经中国司法部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以担任中国委托公证人。

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由于香港和内地在公证文书上存在差异,香港的文件不能直接在内地使用。国家司法部于1981年建立了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方便香港居民及企业回内地处理事务或进行商业活动。

办理流程:

1.选择合规的专业机构,提交需要的资料

2.中国委托公证人审核并草拟制作公证文书

3.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4.公证人领回公证文书,并通知申请人取回

具体样本可参考:

香港公司全套公证样本_公证样本_香港律师olqe公证网 (gongzhenghk.com)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样本_公证样本_香港律师olqe公证网 (gongzhenghk.com)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_香港公司公证_香港律师olqe公证网 (gongzhenghk.com)

香港律师olqe公证需要多久?一般是3个工作日左右,时间依据于文件复杂程度和所需公证的目的所决定。

涉外律师学习网整理了涉外律师云盘资料,准备考试的朋友,可以下载下方考试资料。免费评估 1 次,直接提交 24 小时内发送结果。


-涉外律师学习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9077642号
联系电话: 13510331917 邮箱地址:

添加老师微信
免费评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