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之美国常见法律汇总
涉外律师之美国常见法律汇总。首先我们了解一下美国的法律体系:
联邦法律体系:
美国宪法(US Constitution),美国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普通法都需要遵守美国宪法法律(Statutes),一般由立法机关(legislature)制定,比如民事诉讼法(Civil Procedure Law)法规(Regulations),一般基于国会/法律的授权,由执法机关(executive)制定普通法(Common Law),由司法机关(judiciary)基于判决先例来制定州法律体系:
Civil Rights Act民权法案简介:美国在民权和劳动法上的标志性立法进程,它宣布了因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或来源国而有的歧视性行为为非法。这一法案禁止了公民投票中的不平等待遇以及在学校、工作场所和公共空间中的种族隔离。
Voting Rights Act投票权法案、选举权利法简介:是美国联邦政府立法机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案,其禁止了在投票过程中的种族歧视。该法案保障了少数群体的投票权利、尤其是保障非裔美国人的投票权,至今影响深远。
Medicare and Medicaid Act(Social Security Amendments of 1965)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法案(1965 年社会保障修正案)简介:1965 年 7 月 30 日颁布,是美国的立法,其最重要的条款导致创建了两个计划: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该立法最初为老年人(65 岁以上)和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联邦健康保险。
Federal-Aid Highway Act联邦援助公路法案简介:1956 年 6 月 29 日,当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该法案成为法律时,该法案被普遍称为《国家州际和国防公路法》(公法 84-627)。最初授权 250 亿美元用于在 10 年内建造 41,000 英里(66,000 公里)的州际公路系统,这是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公共工程项目下
Economic Recovery Tax Act经济复苏税收法案简介:是一项引入重大减税措施的法案,旨在鼓励经济增长。由美国第 97 届国会制定并由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签署成为法律的联邦法律。加速成本回收系统 (ACRS) 是该法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于 1986 年进行了修订,成为修改后的加速成本回收系统 (MACRS)。
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国防教育法简介:1958 年 9 月 2 日签署成为法律,为美国各级教育机构提供资金Clean Air Act清洁空气法简介:是美国主要的联邦空气质量法,旨在减少和控制全国的空气污染。它最初于 1963 年颁布,此后多次修订,是美国第一部也是最有影响力的现代环境法之一。
Federal Tort Claims联邦侵权索赔简介:《联邦侵权索赔法》(1946 年 8 月 2 日)(“FTCA”)是 1946 年的一项联邦法规,允许私人当事方就代表美国行事的人所犯的大多数侵权行为在联邦法院起诉美国。从历史上看,公民无法起诉他们的国家——这一原则被称为主权豁免。 FTCA 构成对主权豁免的有限放弃,允许公民对政府提出一些侵权索赔。它作为 1946 年立法重组法案的一部分获得通过并颁布。Fair Housing Act公平住房法简介:《公平住房法》是 1968 年颁布的一项联邦法律,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国籍或宗教的私人或公共住房的购买、销售、出租或融资方面的歧视。该法规经过多次修改,包括在 1988 年增加了残疾和家庭状况。1 州和地方法律可能会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扩大这些保护,但不得减损或减少这些保护。
参考全球法规网-美国美国法律制度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