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事务所怎么样?我在美国顶尖律所实习,太难了!

美国律师资格考试 2022-12-15 14:33:28 0 admin

胡雪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天普大学美国法律硕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职业研究中心主任;珠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她长期从事法律实践教学研究,关注法律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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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胡雪梅副教授在美国博瑞律师事务所(费城办公室)实习期间的经历以及见闻的总结。她在美国律所实习两周后,差点住不了学校宿舍(短期租房困难),她是怎么解决的呢?该文同时对博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架构、运作模式,青年律师的培养与成长,乃至美国律师usbarusbarusbar的职业精神都有细致入微的描述。

题记

如果一个人在23岁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一直工作到70岁,每年的工作日按照250天计算,他一辈子的有效工作日约为250*(70-23)=11750天。那么,21天在一辈子的工作时间中所占的比例仅为0.18%,还不足千分之二。但是,正如著名的二八定律(Pareto Principle)所言,真正重要的可能往往是那一小部分。对一件事、一个人重要性的评判,永远不要仅仅从数字上去看。

去年,在朋友Sophia的帮助和推动下,我申请了美国天普大学和清华大学联合办学的LLM美国法硕士项目。按照项目的安排,今年五月份,我来到美国费城,在天普大学校本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暑期学习。幸运的是,经过严格的简历筛选和面试,我在暑期学习结束后还获得了在美国Blank Rome(博锐)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机会。预定的实习是两周的,后来我又选择延长了一周的实习时间。

实习面试开始前,我登陆了博锐律师所的官网,了解到该律师所是从费城开始起家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全美有1 2间办公室,在中国上海也设有办事处。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多达几十个,律师人数超过600名。

对于一个来自中国的法律执业者而言,13或者600,都算不上巨大。但是,面试当天,我就被“震惊”了一把:费城办公室,居然在城市最核心位置的一座商务大厦中,占据了整整11层楼!律师所里不但设有图书馆、健身房,在一楼还有自己的餐厅。后来在实习期间我了解到,餐厅不但对博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开放,也对该栋大厦的其他公司员工开放,当然,前提是得付费啦!

博锐律师事务所今年已经是第九年与清华-天普LL.M.项目合作、提供暑期实习机会了。在此过程中,他们综合考虑学生的语言能力、专业背景、实习时间、两国文化差异等多种因素,不停地对项目进行调整,直至形成相对成熟的实习方案。我们在实习开始前即被告知:实习项目的重点是使实习学生有机会接触到一家美国大所的日常功能,帮助他们大致了解该律师所的特色。我认为,经过两周的实习,这一目标基本达到了。

在两周的实习中,我们通常是上午十点到所,下午四点钟离所,平均每天六个小时的实习时间。这么短的工作时间,竟然让我觉得舍不得下班。

律师所安排了48位来自不同执业领域的专业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人员与我们进行面谈。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律师们主要通过介绍他们的执业经历、主要业务内容、服务对象以及该领域的主要法律框架的方式,帮助我们了解律师所和美国律师usbarusbarusbar实务。也有部分律师团队安排我们提前阅读他们处理过的交易或业务文档,然后再跟我们进行面谈。在实习结束前,律师所安排我们给部分律师做了一次公众演讲,介绍自己所在的职业领域和专长;实习结束前,我们还做了一次询问证人(deposition)的模拟。此外,在实习期间,律师所还特地安排了周末海边抓螃蟹、观看棒球比赛等活动,以增进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21天转瞬既逝。

在实习结束之际,实习项目负责人John Sperger问我:你在实习中获得的主要收获是什么?我想了一下,给出了两个关键词:specialization(专业化)、 professionalism (职业精神)。接下来我想从这两个方面重点谈谈我在博锐律师所实习期间的观察和体会。

实习观察之一:多角度的专业化

因为工作关系,我与珠海一些律师所和律师们有着频繁的接触和合作。出国前,我不止一次听到他们谈及“专业化”与“团队化”;也见证了一些律师所或者律师团队为专业化和团队化所付出的努力以及所取得的可喜成果。但是,当我来到博锐律师事务所、接触到他们的律师团队和管理团队以后,我才意识到,国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可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博锐律师所的专业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治理结构的专业化。

(见附表一:BlankRome 律师所治理架构)

在博锐律师所,权益合伙人(有投票权的合伙人)将律师所的日常经营管理权限委托给行政委员会 (Executive Committee), 合伙人董事会(Partner Board)和分配委员会(Distribution Committee)。合伙人董事会主要负责审核通过律师所年度预算、重要租约、重大资本支出、设定律师所借款上限、审核批准重大的并购,负责选举管理合伙人( Managing Partner)、分配委员会主席(Chairman)、财务合伙人(Finance Partner)以及行政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中需要选举产生的成员。我对该机构职责的界定是:管最重要的人、管最关键的钱。合伙人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由权益合伙人选举产生。分配委员会则对律师们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分配方案。分配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权益合伙人选举产生。由此不难看出,权益合伙人通过选举合伙人董事会成员及分配委员会成员的方式实现他们对律师所的控制。

行政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负责解决律师所的重大策略、政策制定以及监管律师所的日常运营。在行政委员会下设管理合伙人【managing partner】,负责律师所日常运营、执行律师所的策略、实现律师所规模的扩展、盈利以及律师所的文化。在管理合伙人之下,设立了四个管理主任:商业部(对应国内律师所的“非诉讼业务部”)主任,负责统领和管理7个非诉讼业务团队;诉讼部主任,负责统领和管理10个诉讼业务团队;首席运营官,负责统领和管理10个支持性/行政事务性部门/岗位;财务合伙人,负责统领和管理首席财务官及其团队。(见附表二:BlankRome日常运行结构图)

第二,律师所辅助事务的专业化。

Secondly, the Firm has a specialized and professional support team.

通过图二,大家可以看到,博锐律师所的业务部门与辅助部门是各自独立的。我记得我们在进入律师所实习前,也在担心会不会像国内法科生进入律师所实习那样,会被安排做打印、复印、送达文件等行政杂务工作。然而,在两周的实习中,这种情况从来未曾发生。甚至连我们需要在实习期间阅读的文档都是打印装订好了送到我们手上(顺便提一句:博瑞律师所非常注重保护机密信息,提供给我们的文件都是公众均可获取的公开信息)。这不是因为我们“幸运”,而是我们不具备这种“资格”。

在博锐,这些工作是由专门的行政支持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来承担的。这些人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从进入律师所那天开始,就已经明确了他们未来的工作岗位就是从事这些辅助工作。比如,律师所每张办公桌前都有两个格子,分别写着inbox和outbox, 律师们可以把自己需要寄出的文件或信件放置在outbox里,然后每天早晨和下午,都会有专门的工作人来烛张桌子和逐个办公室收集,统一寄出。同时,工作人员也会把到达的信件直接放置在inbox里面。律师上班后直接拿就行了。当然,对于一些需要律师签收的重要文件或信件,工作人员会等律师上班后直接交给本人签收。

由此可见,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流程加以规范,从而实现办公事务的专业化。我问过实习项目负责人John,如果是美国法学院的JD学生在这里实习,实习期比较长的(通常是三个月以上),会不会安排他们做这些辅助工作呢?John明确告诉我,“不会”。因为实习生是作为未来的律师来培养的,而不是作为辅助人员来培养的。如果让他们做这些杂事,既是对人才的浪费,同时也失去了在专业工作中考察实习生工作能力的机会,是双重的损失。

博锐律师事务所13间办公室总计律师人数是600多,辅助职员的人数也是600多。我不太确切了解国内超大规模的律师所中律师与辅助职员的比例是怎样,就我所观察到的珠海律师事务所而言,这个比例绝对是惊人的。不仅如此,他们的分工也很细致。比如律师所设有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管理部、运营部、市场部、律师及客户服务部、资信部、多样化及包容部(diversity and inclusion)。律师所还设有专门的律师所秘书(Secretary to the Firm)。

其实,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在每一个办公室内部,还会有更进一步的细分。比如,人力资源办公室下,就会设有各种不同的岗位。其中我们接触过的一位就是在人力资源办公室下负责律师发展与培训事务的工作人员。再比如实习中与我们多次接触的一位商业经理,就是隶属于财务办公室,主要负责律师所每位律师以及每个律师团队的年度发展目标、跟踪律师们的有效工作时间等。在博锐律师所,甚至有专门的工作人负责帮助律师们比较和设计各种不同的收费模式、协助律师们说服客户接受律师们提出的收费方案。

在我看来,这种分离和分工,有效地保证了律师们专注于核心业务,而无须为各种杂务而分神。当然,如此细致的分工和庞大的辅助员工人数,是需要律师所有稳定和足够的业务量为前提的,否则很难支撑下去。

第三,律师业务分工的专业化。

在博锐律师所,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商业business/transaction)实现了专业化。其中诉讼业务部下设商业诉讼(commercial litigation)、消费者融资(consumer finance)、公司诉讼(corporate litigation)、能源环境及大规模侵权(energy, environment and mass tort)、政府合同(government contracts)、保险理赔(insurance coverage)、劳动和雇佣(labor and employment)、婚姻家庭(matrimonial)、白领犯罪辩护和调查(white collar defense and investigation)以及综合诉讼(general litigation)十个专业诉讼团队,其中每一个团队都只专注于某一个特定领域。

商业部(非诉讼业务部)下设公司、并购及证券团队(Corporate, M&A and Securities)、融资、破产及重组(Finance, Restructuring and Bankruptcy)团队、知识产权及技术团队(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echnology)、海事、国际贸易和政府合同团队(Maritime,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Government contracts)、政治法和政策团队(Political Law and Policy)、不动产团队(Real Estate)以及税收、权益及私人客户团队(Tax, Benefits and Private Client)等七个专业团队。

在两周的实习期间,我们有机会接触到这些专业团队的部分律师。经过与他们的交流和观察,我发现博锐律师所的专业化名义上的“专业化”,而是动真格的。每个团队基本上只从事某一特定领域内的业务类型,其客户对象也是特定的。比如,我们接触的白领犯罪辩护和调查律师,就不会接受其他类型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同理,知识产权和团队也只专注于该领域内的业务。我在实习中,也曾问他们:如果遇到了不属于自己团队专长的案件,他们会不会拒绝?他们告诉我,正因为博锐律师所的业务范围广泛,即便自己的团队不能代理,但是还有其他团队可以处理。万一客户的委托业务是本所不能处理的,他们也会尽可能为当事人推荐熟悉的同行。

在实习中,我发现一个现象:律师所里几乎所有的律师都是在执业之初就已经在商业律师和诉讼律师这两个基本路径上作出了选择,除了极特殊的情况下,不会兼跨两个路径,也不会轻易从一个路径转换到另一个路径。而且我发现确实如John所言,诉讼律师与交易律师在思维模式和个人气质上明显不同。诉讼律师更加aggressive, 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we fight oneverything. 而交易律师更具有商业意识,对很多问题更加flexible,不会太过针锋相对。因此,John曾经告诉过我,美国法学院学生毕业进入律师所后,一般都要根据自己的性格特点、兴趣在诉讼律师和交易律师中做一个选择,作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他的这一结论的到了我们所接触的一些律师的证实。

我想,这也跟律师所的高度专业化有关系吧。专业化程度越高,对律师的工作质量要求也就越高,同时接触的业务类型也就更加有限。所有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决定了律师们只会在选定的领域中进行深耕细作,而不是拓宽执业领域。反之,这也在客观上加大了律师职业方向转换的难度。唯一的选择只能是: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当然,这种模式,最直接受益的一定是当事人——他们可以享受到更加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那么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究竟哪个更有挑战性呢?我所接触的诉讼律师和商业律师对此各有自己的说辞。比如,跟我们做交流的一位拥有15年执业经验的不动产商业律师就认为:商业交易千变万化,因此交易律师必须具备为不同的客户、不同的商业交易量身订造不同的交易模式和解决方案的能力,这对律师的智慧绝对是一种挑战。我的观察是,交易律师需要创造性地为客户设计交易框架和方案,诉讼律师需要在既定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制定恰当的诉讼策略并采取有效的战术实现诉讼策略。至于究竟哪一类业务更boring, 恐怕更加取决于律师本人的兴趣和性格更适合在哪个领域发展。

第四,律师所运营的团队化。

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专业化的实现离不开团队化。在博锐律师事务所,这种团队化不仅体现在每一个专业业务团队内部的人员组成上,也体现在整个律师事务所不同业务团队之间的配合与支持上。

在第一个层面上,博锐律师事务所的17个专业团队,基本架构都是相似的,由团队负责人(Group Leader)、合伙人律师(Partner)、助理律师(Associate)以及法律秘书(Paralegal)组成(见附表三)。在某个特定的律师团队中,每个助理律师都有责任承担每位合伙人分配的工作,并不存在某个助理律师固定服务于某个合伙人的模式。但是可能会出现某个合伙人基于个人偏好而更倾向于与某一个特定助理律师合作、或者某个助理律师因能力强、做事靠谱而导致大家都愿意把工作交给他或她。为了避免出现助理之间工作量不均衡的状况,团队负责人会负责监测和协调所有助理律师的工作量,确保助理律师们的工作量相对均衡。

在第二个层面上,博锐律师事务所的交易律师和诉讼律师们都提到过彼此之间的合作与支持。比如在不动产领域,交易律师在起草合同时,会找到诉讼律师,请他们就交易中可能会出现争议的环节提供建议和意见。不动产诉讼


律师在涉及一些自己不太熟悉的不动产领域法律问题时,也会请教交易律师,向他们学习和了解交易细节、行业惯例以及它们背后的考量因素。他们都提及,在大型律师所的专业分工中,这种团队之间的合作及相互支持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即便是在一些小型律师所,也并非不常见。实习观察之二:随处可见的职业精神

在博锐律师所的21天,不仅让我见识了一家美国大所在治理架构、管理、业务分工与合作等多角度的专业化水准;与美国律师usbarusbarusbar同行及律师所管理者的近距离接触,更让我切身体会到了何谓职业精神。

在朗文辞典中,professionalism被解释“专业素质、职业精神”,其英文解释为”the skills and high standards of behavior expected of a professional person”。 也就是说,professionalism不仅仅是对一个专业人士在技能上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其行为标准的一种高预期。在博锐律师所实习的21天,我亲眼见证了职业精神是如何融入到律师们的日常工作和行为细节的,感受到作为一种习惯的职业精神带来的巨大震撼,领悟到职业精神的普及和内化可能是一个职业发展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

职业精神之一: 细节会说话

在实习项目开始前,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并不清楚律师所究竟会怎样安排我们的工作内容。所幸的是,实习项目主任John Sperger提前两周邀请我们到律师所,向我们介绍了实习项目的基本目标、实习形式、大致安排等,同时也特地征求每位实习生对实习项目的预期。两天后,我们收到了他发来的邮件,邮件里附有实习期间的项目安排。令我惊叹的是:实习期间的活动安排已经细致到了每一天的每个时间段,每个环节的主题、负责与我们交流的律师姓名、所在执业领域……

不仅如此,在实习结束时,律师所还专门安排了反馈环节,听取每个实习生对实习项目的满意程度以及改进意见和建议。我在国内法学院任教近二十年,所接触到的国内法学院的专业实习方案,多为法学院制定,而且也往往着眼于框架和总体目标,缺乏对实习具体内容和操作环节的安排。如此设计全面细致、落实认真且有始有终的实习项目,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两周的实习时间,着实有限。两周的实习时间,无法期望作为实习生的我们对律师所的业务有任何可见的贡献。但是,博锐律师所并未因此而敷衍了事,而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设计出一份符合我们语言水平、时限和预期的实习安排,并协调几十位律师和管理人员与我们面对面交流;甚至安排了模拟证人取证的环节。他们的用心程度和重视程度,足以通过这些环节体现出来。

在实习中,我对律师们的直接感受有两个:守时和重视细节。我知道博锐律师所的每位律师都很繁忙。但是,在我们实习期间,日程安排表上的每位律师以及管理者都会按时出现在会议室,且通常提早。即便个别情况下因为突发事件无法按时与我们见面的,也会尽可能及时告知项目协调人。

此外,律师们对细节的重视也让我印象颇为深刻。我们见到的律师和律师所管理人员,男士几乎都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女士们也是着装优雅,满足了我基于律政剧对美国律师usbarusbarusbar们的所有想象。在对话过程中,我发现律师们都是很好的聆听者。有一次,我们和博锐律师所上海办公室的合伙人Mike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交流。在我们实习生进行自我介绍时,他会一边倾听一边做笔记。在每个同学介绍结束后,他提出一些跟进问题加深对我们的了解。这种做法使我们的交流从单向变成双向,同时也体现出对我们的尊重。

可以说,对细节的重视几乎在每一位与我们会面的律师和管理人员身上都可以见到。在所有人中,最能体现这一特点的就是实习项目的负责人John Sperger先生了。他早年在一家银行做董事会秘书,后来来到博锐律师所,担任律师所秘书。客观地说,我们实习项目内容的设计、人员的统筹与协调、资料的准备、项目的实施与反馈,基本都是他在直接负责。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面试时,他是我们的面试官。我与他的第二次见面,是他来学校给全班同学举办关于简历写作及面试技巧的讲座上。可是,令我意外的是,他居然清晰地叫出了我的中文名字。

第三次见面,是我和其他几位实习生应邀一起参加律师所的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他不但记得每一个实习生的中文及英文名字,还能准确地把每一个人的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都对应出来!我不知道他每天需要接触多少人,但是我想,能够在见过两次面后,对四个外国实习生的名字记得如此清晰的人,应该不会很多。

卡耐基在《如何结交朋友及影响他人》一书中,曾经谈到过记住别人名字的重要性。他说:“记住并能轻松地叫出他人的名字,是对他人微妙但却极其有效的赞美;忘记他人的名字或者叫错别人的名字,将会使你置于极端不利的地位。而大部分之所以做不到记住别人名字,原因很简单,他们不愿意为此花费精力。“ 细节做的好,并不是因为谁天生禀赋异常,而是因为他用心。

职业精神之二:要有长远眼光,不计较一时得失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同期与我们在律师所实习的还有美国本土的法学院JD学生。John告诉我,法学院学生通常在二年级暑假申请到律师所进行实习,俗称summer intern。大型的律师所的暑期实习岗位竞争非常激烈。但是,JD学生一旦被录用为暑期实习生,如无意外,通常都可在实习结束时获得一个pending offer,毕业后即可直接到律师所工作。

我知道美国律师usbarusbarusbar所对于summer intern是按照未来的助理律师的标准进行培养和训练的。正因为如此,我很好奇,如果收到0ffer的实习生毕业后不来律师所工作,律师所会不会觉得自己白费了时间和精力去培养、最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呢?John笑着告诉我:首先这种情况发生的非常少。其次,即便发生,他们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学生有选择的权力。


此外,学生另谋高就对律师所来说未必是坏事。如果学生最后选择去法院给法官做助理(clerk of the judge), 律师所会非常高兴,因为大部分担任法官助理的人,通常只做1-3年,将来他还会选择会到律师所的。届时如果能够说服他再来我们的律师所工作,对我们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呢。我记得以前读过一篇文章,说是美国一些顶级律师所每年都会虎视眈眈地盯着法院法官的助理们,一旦他们有辞职做律师的风声,就赶紧拉人。另外,如果学生毕业后选择去企业做内部法律顾问,律师所也会很高兴,因为对于律师所来说,等于多了一个潜在的客户啊!即便学生去了其他的律师所,也不代表着成为敌人。每个律师都不是全能的,因此这个学生未来很有可能会向原来实习的律师所推荐客户或业务。而这种推荐,是律师所业务中很大的一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博锐律师所在实习生的培养上,充满自信:我就不信你毕业了不愿意来;同时也有长远的眼光和胸怀,不会因为学生毕业不来了而不高兴。他们更愿意发展一种长远而持久的关系。这些实习生有可能是律师所未来的合伙人、转介业务的同行、潜在的客户、未来的同事。做律师,做法律行业,人脉关系是最关键的。

“关注长远发展而不计较一时一事之得失”这种理念,也可以从博锐律师所对待我们这个实习项目的态度中反映出来。如果说美国法学院JD学生在律师所的实习,至少还存在留下来执业的可能性,我们这一群来自中国的LLM学生,几乎不存在留下来执业的可能性,而且只有短短的两周时间。囿于语言水平和专业背景等因素,也不太可能给律师所的律师们从工作角度提供任何实质帮助。

相反,在某种意义上,因为我们的到来,律师所要设计实习方案、专门安排人员给我们进行各种培训、还要负责我们在实习期间的各种费用。那么,究竟是什么动因促使博锐律师所愿意提供这样一个实习项目呢?John说,律师所希望我们在回到中国后,能够与他们保持定期和持久的联系。他们认为: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博锐有意占有一席之地。既然参加实习的学生大部分是律师或者是跟法律实践有关的行业,即便他们不会留在美国执业,但未来一旦有机会寻求美国律师usbarusbarusbar所的合作时,他们一定会首先考虑博锐。我不确定这种愿景实现的几率有多大,是十分之一还是百分之一,但是我确实看到他们为这并不确定的几率而付出的真诚努力。

因为关注律师所的长远发展,博锐律师所在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方面也是不遗余力。

在博锐律师所,从法学院毕业后进入律师所的年轻毕业生被称为junior associate (初级助理律师)。他们通常需要在在助理阶段花上七年时间进行修炼,才能成为senior associates(高级助理律师)。初级助理律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案头工作:在高级助理律师的指导和监督下承担法律检索与法律研究、起草合同、备忘录等工作;随着时间的流逝,初级助理律师开始与客户有更加深入的接触、并作为高级助理律师更加广泛地参与谈判或诉讼案件。最终,他们有可能被提升为合伙人,可以独立处理项目或者领导一个诉讼团队。

在与律师们的交流中,我问及:如果某个助理律师特别擅长做案头工作,但非常不喜欢也不擅长与客户打交道,律师团队是否会长期将该律师固定在案头工作岗位上。律师们肯定地回答,绝对不会。因为所有的青年律师都是照着未来合伙人的目标来培养的,他们应该是full-lawyering的(我理解就是应该具备执业律师所应具备的所有能力和素质),而不是只具备一方面而完全不具备其他方面。

在博锐律师所,不但设有帮助青年律师成长的职业专门岗位和人员,青年律师在进入律师所后还会被安排一位导师mentor,从专业角度为他们提供帮助。除此以外,他们还会定期安排和举办各种专业技能培训活动。我和其他几位实习同学就曾参加过一次律师所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


参加此次活动的是来自全美各办公室的律师和工作人员们。模拟法庭的材料是以若干年前该律师所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蓝本形成的,陪审团和证人是由律师所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担任的。律师所邀请到了退休的前法官担任模拟法庭的法官。担任双方律师的则是律师所的青年律师助理们。为了做好这次模拟法庭,律师所为每一个律师团队配备了教练,专门指导他们进行训练和准备。这种类似于诊所式的实训方法,对于有效提升青年律师们的执业技能无疑相比纸上谈兵的方式来得更加有效。

事实上,连我们这几个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也感受到了他们注重实训和实操能力的培养模式。在两周的实习期间,我们有机会阅读诉讼律师们处理的案件的核心法律文书,然后再跟律师们就诉讼策略、文书写作等问题进行交流;我们得以进行录取证人证言deposition模拟的练习。


我的感受是,虽然我们在法庭辩论这门课上,多次听到教授们谈及deposition,也多次见到书面的deposition,但是究竟如何去准备deposition、如何才能通过deposition获取所需要的信息等问题,我们是毫无头绪的。律师所安排了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对我们进行了两次专门的指导,在此基础上,我们经过对练习材料的分析和不断研究,形成了自己的询问提纲。最后小伙伴们在模拟录取证人证言过程中的表现得到了律师所的高度肯定。

职业精神之三:尊重对手就是尊重自己

两周实习结束后,我申请延长一周。在最后一周中,我有幸旁听了博锐律师所诉讼部主任Grant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的庭审。在观摩中,我发现双方律师在询问证人和做开庭陈述时都非常心平气和,一点都不像电视剧里那样咄咄逼人。但是,不犀利的是语气,犀利的是观点和逻辑。Grant律师充分抓住了案件的关键点,通过对证人的询问,不断突破对方的逻辑。最后博锐律师所代理的被告方获胜。

几天后,我有机会与博锐律师所两位劳动法律师一起吃午饭时提到了律师在庭审中的风格问题,其中一位律师说,越是在庭审中以心平气和的方式展现案件,越会给人一种自信的形象。同时,以这种方式呈现案件,也体现了对对手的尊重,就事论事,不搞人身攻击。尊重对手,也是专业性professionalism 的一种最佳表现。

职业精神之四:懂得换位思考

在清华-天普LLM项目提供的暑期实习项目中,博锐律师所是唯一一家通过简历筛选+现场面试方式筛选实习生的律师所。在面试结束后不久,我们就接到了清华-天普项目办发出的通知:博锐律师事务所的John Sperger先生以及Winnie Wang律师会给我们开办一场如何撰写简历及进行面试的讲座。后来我才知道,John和Winnie在筛选简历和面试过程中,发现有些同学在简历撰写和参加面试方面缺乏经验和文化差异的意识,导致他们错失了入选的机会,因此主动提出给我们全班同学举办这场讲座,以帮助同学们未来在求职应聘时更好地准备简历和面试。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甚至委托我在讲座结束后,征集同学们对讲座的反馈意见。应该说,作为合作律师所,他们完全没有任何义务举办这样的活动。但是,能够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他们的需求,并主动提供力所能力的帮助,这种换位思考的意识和做法,着实应该点赞。

在两周的常规实习结束后,为进一步了解美国律师usbarusbarusbar所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我特地申请延长一周实习。但是,由于我在学校宿舍的租期已到,短期租房又有一定困难。

美国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当John Sperger先生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提出帮我联系同事做homestay。在第二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他把一张交通卡交给我。原来,他考虑到他的同事家住在郊区,我在第三周需要每天搭乘火车往返在住处与律师所之间,提前帮我准备好了交通卡。


拿到交通卡的那一刻,我真是百感交集。Step into other’s shoes,这是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但是,知易行难。又有多少人能够将换位思考变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呢?在John的身上,我看到的就是时时刻刻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的思维和行为模式。

美国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很多人眼中的律师所以及律师们的professionalism,代表着冷冰冰的行话和专业术语,等同于理性冷静的法律逻辑,甚至意味着没有人情味。但是,我在博锐律师所看到的professionalism却是截然不同的。这里的professionalism,虽然也有西装革履的行头,也有逻辑严密的法律分析,但更多的却是放下眼前的得失、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


很多人认为,做正确的事虽然符合道德标准,但却并不符合利益需求。可是,正如博锐律师所的一位年轻的劳动法律师所言,从长远来看,做正确的事才会真正让我们获益。好好对待你的员工,尊重你的对手,重视客户的需求,视身边的每个人为潜在的合作伙伴而不仅仅是竞争对手……这些理念,最终会让一个法律执业者、一家律师所获得意想不到的收益。

实习结束时,每位实习生都得到了一份实习结业证书和一个水晶纪念品。结业证书上有每个实习生的中英文姓名;在水晶纪念品上,赫然在目的是用拼音标注的美国实习生的中文姓名,在拼音上甚至标注了每个字的拼音声调!细节会说话!

捧着这份纪念品,我看到的是一家顶级律师事务所在追求极致的道路上对每一个细节的关注,看到的是一群法律职业人对专业精神的绝妙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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